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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取得收入必须纳税

凡在国外工作或从国外取得收入的人员,应做好准备,因为2024年国外收入的税收标准已发生变化。详细内容,请与 ACU PAY 一起查看。

2024年海外收入征税新标准概要

根据税务局命令编号Por.161/2566,即税收法典第41条第2款规定的所得税指南,该新准则的制定旨在确保在国外取得收入的个人能够精确履行在泰国的个人收入税责任,以实现更公平的税收管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泰国的税收政策,其中有两个关键标准需要考虑,即“收入来源”和“居住地。

  1. 在过去的纳税年度中,凡因在泰国工作、开展业务,或因其雇主在泰国经营业务,或者因在泰国拥有财产而产生应税收入的个人,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范围内支付,均有义务缴纳此项税款。
  2. 在上一纳税年度,居住于泰国超过180天的个人,若因其在海外承担的职责、业务或引入泰国的海外财产而取得应税收入,须履行相应的所得税义务。

总体而言,有关外国收入征税的标准是,对于在2024年之前取得收入的个人,无需在泰国纳税,然而,对于在2024年之后取得收入的个人,需仔细考虑两个关键问题 :

  1. 纳税年度内是否在泰国停留了180天以上?
  2. 是否将海外收入带回泰国?

在进行检查后,若发现未符合两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表示个体无需缴纳外国所得税,因其不符合相关的纳税要求。另一方面,检查结果显示已符合这两个问题,即表示个体有责任履行外国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为了更好地理解,让我们看一下这个例子:

示例 1:

在2023-2024纳税年度期间,A先生居住在泰国,其应税收入包括2023年的海外银行存款利息和海外公寓租金。直至2025纳税年度,A先生将双向收入带回泰国。

A先生仅需缴纳公寓租金部分的外国所得税,因为该部分的应税收入是从2024年1月1日起发生的。至于来自外国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A先生无需缴纳税款。”

示例 2:

2024纳税年度,B先生有境外工作应税收入,且B先生在泰国停留180天,将国外收入带入泰国。在2024纳税年度,B先生负责向泰国纳税,因为这两个条件都满足。

2024纳税年度,B先生拥有境外工作的应税收入,并在泰国停留超过180天,同时将国外收入带入泰国。由于符合这两个条件,B先生有责任向泰国纳税。

B先生若不欲在取得国外收入时在泰国缴税,则需遵循以下条件:

  1. 纳税年度(1月至12月)在泰国停留的总天数少于180天。
  2. “不”将外国收入带入泰国。

然而,如果个人已在其收入来源国缴纳税款,并且该国与泰国签署了双重税务协议,那么根据该协定规定的标准,该税款可用作在泰国的税收抵免。

什么是双重税务协议?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指两国为解决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并别建立税收合作而达成的协议。目前,泰国已与全球61个国家签署协议,以将来源国已缴纳的税款用作税收抵免,从而减轻泰国的税收负担。

例如,通过销售贴纸赚取收入的创作者必须在日本(收入来源国)纳税。当他们已经在日本缴纳税款时,根据双重征税协定规定,泰国是否有权征税将得到考虑。如果泰日税收协定确定了有关收入来源国的征税权利性质,那么泰国将不再对该收入征税。

然而,对于与泰国没有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我们可能需要在两个国家都履行纳税义务。重要的是要考虑在当年内是否在泰国停留了180天以及是否将收入带入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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