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0 泰銖的配偶津貼必須是合法配偶和無收入配偶。選擇提交合併申報表以進行稅務計算。他們將有權從本節中獲得額外減稅。
可依實際支付金額扣除產前及生育津貼,包括懷孕檢查、產前、生育、醫療、住院治療等。懷孕扣除額每次懷孕 60,000 泰銖以下,如果生雙胞胎,最高扣除額也可達 60,000 泰銖。然而,如果母親沒有收入,她的丈夫可以代替提交。可以減少並與領取公共和私人福利的產假/生育福利的權利合併,但不得超過 60,000 泰銖。
兒童減稅可用於減少有收入的父親和母親。兒童必須在 25 歲以下,如果超過 25 歲,則兒童必須是無行為能力或準無行為能力人。
從第 1546 條可以得出結論,即使婦女沒有登記結婚,所生的孩子也被視為該婦女的合法子女。因此,婦女可以申請兒童減稅。
另一方面,如果一名男子沒有登記結婚,他將沒有資格申請減稅子女減稅,因為法律上該子女不被視為婚生子女。除非他們稍後登記結婚或根據第 1547 條登記收養,否則女方所生的孩子將成為男方(丈夫)的合法子女,而丈夫將有權申請兒童減稅。
根據第 1557 條,規定 「根據第 1547 條法律要求的合法兒童將從孩子出生之日起生效…」 從該法律的規定可以得出結論:如果丈夫在孩子出生後登記與妻子結婚。合法子女自孩子出生之日起生效。丈夫可以申請從出生課稅年度追扣除。
可見,建立家庭的稅收減免是它比你們想像的更能幫助新父母減輕負擔。因此,對於即將要孩子的父母來說 或已經有孩子,你們可以使用你們孩子的扣除額作為稅收減免。但是,你們應該先檢查可以完全使用減免權的孩子的標準和條件。而然,你們還可以透過 ACU PAY泰國 了解額外的稅收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