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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參與網絡賭博將面臨坐牢和財產充公的處罰

詐騙的開端,往往始於社交網絡上的誘導性廣告,例如聲稱送現金、免費試玩,或是由 “托兒”通過私訊聊天的方式邀請投資,謊稱掌握穩賺不賠的 “祕訣” 或 “技術”。一開始,受害者可能真的會拿回部分資金,從而逐漸相信並不斷加大投入。最終,這些網站背後的電腦系統會依據預設程序將所有資金回收,讓玩家根本不可能真正贏錢。 網絡警察提醒:網絡賭博網站與詐騙 “電話中心詐騙集團” 並無二致,它們通過程式設定,誘導玩家持續處於不利地位。 例如 :
  • 一開始通常會 “送出幸運” 來引誘玩家貪心,
  • 當投入更多資金後,開始輸錢,
  • 玩家往往捨不得已經虧掉的錢,
  • 最終傾家蕩產,連未來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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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法律與賭博

泰國現行的主要賭博法規是《1935年賭博法》(佛曆2478年)。該法的特點是 “禁止為主,但可申請許可”。政府有權通過發布 “皇家法令” 來在特殊情況下允許賭博活動。 在1935年,曾一度批准設立賭場,但隨後被廢除。根據泰國法律,賭博仍被視為違法行為,法律條文也規定可對參與賭博場所的人員以及發布賭博廣告、引誘他人參與賭博的人進行處罰。

涉及網絡賭博的行為,在法律上將面臨以下處罰:

1.賭博者(參與賭博的人)

  • 依據《賭博法》第 9 條,屬違法行為。
  • 可處以不超過1年監禁,或不超過1,000泰銖罰款,或二者併罰。

2.莊家 / 網路賭博網站(組織賭博者)

  • 依據《賭博法》第12條,屬違法行為。

  • 可處以不超過 2 年監禁,或不超過 2,000 泰銖罰款,或二者併罰。

3.共犯 / 網站經營者(幕後操控者)

  • 依據《反洗錢法》(1999年)第60條,屬違法行為。

  • 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或最高00,000泰銖罰款,

  • 沒收所有相關資產。

防範網路賭博風險的方法

  1. 要意識到賭博網站通過程序控制所有結果。 
  2. 不要讓 “情緒和貪欲” 左右你的判斷。 
  3. 不要點擊收到的陌生連接,因為這些可能是用來竊取資訊的釣魚連接。 
  4. 停止幻想捷徑致富,因為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5. 如果發現線索,請撥打熱線電話 1212,“義務在線監控頁面”,或致電1441/191。

網絡賭博看似是一條致富捷徑,但現實是 “賺大錢的只有莊家”。參與賭博者則面臨傾家蕩產,財產被沒收的風險。遠離賭博,更加安全。

參考文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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