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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管理人有多重要? 為什麼有必要?

我們可能看過很多泰劇裡,律師常常會讀爺爺留下的遺囑,但是如果爺爺出現了擾亂,無法分割遺產會怎麼樣呢?今天,ACU PAY 將讓你們了解遺產管理人。

誰是遺產管理人?

當家庭成員死亡後,在申報死亡並開立死亡證明後,大多數家庭往往需要設立 「遺產管理人」,依法管理其遺產。更重要的是,它必須是被法院命令作為遺產管理人的人。

什麼時候需要物業經理?

  1. 遺產的主人去世了。
  2. 某些幹擾使所有者無法分割遺產,如下:
  • 訂立遺囑但未指定遺產管理人。
  • 未訂立遺囑- 遺囑的繼承人或受益人缺失。
  • 繼承人或受益人不在國外。
  • 遺囑的繼承人或受益人是未成年人。
  • 遺產管理人不能分享遺產。
  • 有一份遺囑,但它是假的。

如何指定遺產管理人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有權提出設立遺產管理人請求的人

如下:

  • 繼承人(自然繼承人或遺囑接受人)
  • 遺產的利害關係人(例如債權人)
  • 檢察官書記官

這些人必須向民事法院申請設立遺產管理人,可分為 2 種情況:

  •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

可以要求指定繼承人或配偶,或共同成為繼承管理人,或可以指定法律未禁止的其他人。

  • 有遺囑且指定遺產執行人的情況

遺囑中指定的人為遺產的主要執行人。如果沒有異議,法院將在 2 至 3 個月內下令設立遺產管理人。然後,遺產管理人負責準備分配的遺產。

遺產管理人應具備哪些資格?

遺產管理人的資格必須年滿 20 歲,不是瘋子,不是無行為能力人,或準無行為能力人,也不是破產人。

遺產管理人的主要職責

一旦遺產管理人被授予,遺產管理人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 在法院任命為遺產管理人後一個月內完成帳戶。
  • 在一年內或在繼承人和法院指定的時間內完成繼承的分割。
  • 除大多數遺囑或繼承人外,遺產管理人不得從繼承部門獲得特殊報酬。
  • 遺產管理人不得為自己佔有遺產的股份。
  • 未經繼承人同意,遺產管理人不得與外部人簽訂合約。
  • 繼承經理必須執行概要文件並將要求通知利害關係人。
  • 繼承人應告知死者的遺產和責任,正如遺產管理人所知道的那樣。
  • 遺產管理人在分割遺產之前必須償還債務(如果有)。

如果 「遺產管理人」 疏忽職守或貪污怎麼辦?

《民商法典》第 1719、1728 和 1729 條規定,如果遺產管理人不履行職責或存在腐敗行為,例如向繼承人隱瞞遺產、貪污或忽視與繼承人分享遺產。

繼承人或繼承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法院對遺產管理人採取行動,例如罷免遺產管理人、起訴分割繼承、起訴撤銷繼承轉移、起訴貪污罪等。

可見,遺產管理人是管理和執行各種與遺產相關的活動的重要人物,包括收集遺產資產以分配給繼承人以及管理所有者的負債,建立遺產帳戶,以及管理帳戶清單。

如果繼承人立下遺囑,他處理事情會比較容易。如果他不這樣做,則必須遵循上述步驟,因此從一開始就制定一份中立或為所有繼承人接受的遺囑將有助於減少未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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