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增值稅
增值稅是一種向透過銷售商品和服務賺取收入的人徵收的稅收,無論是在製造過程中還是銷售商品和服務時,無論是在國內銷售還是從國外進口商品,都需要繳納增值稅。
負責繳納增值稅的人
負責繳納增值稅的人包括泰國的個人和年收入超過180萬泰銖的個體經營者。這裡的年收入是指收入減去支出的差額。一旦年收入超過180萬泰銖,必須依法辦理增值稅註冊。不過,即使年收入未超過180萬泰銖,也有權自願註冊增值稅。
增值稅註冊程序及相關責任
增值稅註冊的程序以及您在符合資格後應履行的職責如下:
- 在收入超過180萬泰銖後的30天內,需註冊Por.Por.01。
- 準備相關文件(可在稅務局網站上找到)。
- 註冊後將獲得一份名為Por.Por.20的文件,作為增值稅註冊的證明文件。務必保存Por.Por.20,以備在稅務機關調查或向銀行申請貸款等情況時使用。
- 註冊後,如有銷售,必須開立銷售稅發票。如有採購,必須收到購置稅發票並製作總結報告。
- 提交Por.Por.30,需在下個月15日之前向稅務局繳納增值稅。
如果收入超過180萬泰銖但未註冊增值稅,將面臨以下處罰:
- 監禁不超過1個月或罰款不超過5,000泰銖,或兩者兼施。
- 從年收入超過180萬泰銖之日起課稅。
- 罰款金額為每個納稅月應繳稅的兩倍。
- 每月額外徵收1.5%,以整月計算剩餘時間。
- 當月購置稅不可抵扣銷售稅。
增值稅註冊是一項重要事項,不容忽視。透過記錄收入和支出,我們可以了解是否已達到180萬泰銖的年收入。一旦達到這項標準,有30天的時間補繳增值稅,也可以在收入即將達到180萬泰銖時提前註冊增值稅。否則,將面臨上述處罰。
參考來自
- https://www.accountingpk.com/blog/post/27/vat
- https://www.businessplus.co.th/Activities/%E0%B8%82%E0%B9%88%E0%B8%B2%E0%B8%A7%E0%B8%AA%E0%B8%B2%E0%B8%A3-erp-mrp-c019/%E0%B8%A1%E0%B8%B5%E0%B8%A3%E0%B8%B2%E0%B8%A2%E0%B9%84%E0%B8%94%E0%B9%89%E0%B9%80%E0%B8%97%E0%B9%88%E0%B8%B2%E0%B9%84%E0%B8%AB%E0%B8%A3%E0%B9%88%E0%B8%95%E0%B9%89%E0%B8%AD%E0%B8%87%E0%B8%88%E0%B8%94-vat-v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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