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一種可以在發生意外事件或突然需要用錢而無法提前計劃的緊急事件(例如事故、汽車需要緊急維修、突然失業或緊急手術)時可以立即使用的儲蓄等等。
最初,我們應該有每月開支 3-6 倍的緊急準備金,包括日常開支和我們設定的每月儲蓄。第一步應計算每月的固定成本,例如:
假設你們總共有 40,000 泰銖的開支,你們應該逐漸存入應急儲蓄,至少是開支和儲蓄的 3 – 6 倍,或約 120,000 – 240,000 泰銖,或更多更好。
另一個步驟是明確規定儲蓄期限。這筆錢要幾個月才能收到?始終將每月儲蓄納入計算的好處是,這筆錢將幫助你們在遇到生活緊急情況時不間斷地實現預期的長期財務目標。
例如,如果我們打算收取 20 萬泰銖的緊急儲備金,但已經有 5 萬泰銖的現金,這意味著我們最多還需要節省 15 萬泰銖。
如果你們設定的目標是在1 年或12 個月內存下這筆錢,請使用將你們想要存的額外資金除以150,000 泰銖除以12 個月的計算方法,這意味著你們將需要分配資金添加到緊急儲備金中每月12,500 泰銖。
保險金覆蓋範圍、年齡,甚至其他收入。例如:
另一個例子:
緊急儲備金必須在必要時迅速提取,且存放該資金的地方必須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因此,建議將其保留在 2 種選擇中:高利息儲蓄帳戶或具有高流動性、可在幾天內用於支出的低風險投資單位。例如,貨幣市場共同基金、短期債務工具的投資單位等。
擁有應急基金有助於緩解意外影響我們財務狀況的因素所帶來的衝擊。然而,我們可以從每月收到的儲蓄中逐漸積累,直到所需的應急儲備金額滿為止。當需要使用這筆錢時,你們必須回去再把它填滿,才能使它像以前一樣滿。最重要的是,應急儲備不應用於錯誤的目的。如果你們想要的話,最好把錢單獨裝在袋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