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能看过很多泰剧里,律师经常会读爷爷留下的遗嘱,但是如果爷爷出现了扰乱,无法分割遗产会怎样呢?今天,ACU PAY 将让你们了解一下遗产管理人。
当家庭成员死亡后,在申报死亡并开具死亡证明后,大多数家庭往往需要设立 “遗产管理人”,依法管理其遗产。更重要的是,它必须是被法院命令作为遗产管理人的人。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有权提出设立遗产管理人请求的人
如下:
这些人必须向民事法院申请设立遗产管理人,可分为 2 种情况:
可以要求指定继承人或配偶,或共同成为继承管理人,或者可以指定法律未禁止的其他人。
遗嘱中指定的人为遗产的主要执行人。如果没有异议,法院将在 2 至 3 个月内下令设立遗产管理人。然后,遗产管理人负责准备分配的遗产。
遗产管理人的资格必须年满 20 岁,不是疯子,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准无行为能力人,也不是破产人。
一旦遗产管理人被授予,遗产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民商法典》第 1719、1728 和 1729 条规定,如果遗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或存在腐败行为,例如向继承人隐瞒遗产、贪污或忽视与继承人分享遗产。
继承人或继承利益相关者可以请求法院对遗产管理人采取行动,例如罢免遗产管理人、起诉分割继承、起诉撤销继承转移、起诉贪污罪等。
可见,遗产管理人是管理和执行各种与遗产相关的活动的重要人物,包括收集遗产资产以分配给继承人以及管理所有者的负债,建立遗产账户,以及管理帐户列表。
如果继承人立下遗嘱,他处理事情会更容易。如果他不这样做,则必须遵循上述步骤,因此从一开始就制定一份中立或为所有继承人接受的遗嘱将有助于减少未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