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婚姻平權法案》在議會通過一讀,接下來將進行二讀與三讀。當參議院批准後,總理塞塔·塔威辛會將法案提交至國王,以便在《皇家公報》上進一步宣布。
必須等待直到參議院在剩餘的議程中批准這項立法,或返回給議會,以便進行修改或再次審議。
《婚姻平權法》內容作補充修改如下 :
在法案中,將會有許多術語發生變化:「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婚姻將改為「人與人」之間的婚姻或訂婚,這樣該術語將涵蓋所有性別的人。
此前,合法結婚或訂婚的最低年齡為17歲,現已改為18歲,這是保護兒童的另一種方式。該問題遵循《兒童權利公約》,而泰國也是協議的一部分。
儘管 LGBTQIA2S+ 群體已經有合法結婚的權利,但是組建家庭的權利仍然存在問題。由於法律中仍然使用「母親和父親」的術語,這並不能包容所有群體,因為異性戀群體也有不同的認同定義。例如,有些夫妻可能會使用「父親-父親」或「母親-母親」的稱謂。使用「第一父母」這個術語可以解決這個問題,而且更加全面,但必須進一步加以解決。
此外,還有其他有趣的問題,例如賠償金的增加,以及涵蓋同性伴侶關係性質的離婚案件等。
這是聘金給予者贈送給聘金接受者的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的財產,根據情況而定,旨在獎勵接受聘金的一方。如果沒有重大的婚姻關係存在,聘金接受者或以行為方式,聘金給予者不應或不能與聘金接受者結婚,並且可以收回聘金。
期限為6個月,從訂婚人或接受訂婚一方知道或應當知道賠償請求行為之日起算,但不得超過5年,從另一方知道或應當知道賠償請求行為之日起算。
這項《婚姻平權法》獲得批准後,泰國將成為第一個”東南亞國家”,也是繼台灣和尼泊爾之後的第三個亞洲國家,允許LGBTQIA2S+ 群體合法結婚,並享有與普通男女相同的權利,如減稅、醫療權利、簽署醫療同意書等。
然而,這項法律仍然存在漏洞,例如婚姻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但是,該法律並未確保兒童和家庭的權益,因此需要進一步修訂法律,以確保每個人、每個性別都能享有應有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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